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按照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要求,推动全国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3000万人,将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作为稳岗就业工作的重点地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返贫的底线。
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依托东西部协作机制,加强劳务协作对接,丰富拓展人员输出、技能培训、权益保障、产业援建等协作内容,有条件省份可在此基础上,与更多人员往来较多的省份建立劳务协作机制。中西部省(区、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脱贫人口底数、就业意向、就业需求、培训需求等清单,加强劳务输出管理服务。东部省(市)要落实输入地稳岗责任,建立岗位需求清单,在中西部省(区、市)开发劳动密集型协作项目,努力将脱贫人口稳在企业、稳在岗位。
加强省内劳务协作。中西部省(区、市)要指导省内发达地区与脱贫地区签订劳务协议,组织省内大中型企业定向吸纳脱贫地区劳动力,健全省内劳务协作机制,推动脱贫人口实现县外省内就业。
促进就地就近就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优势特色产业项目,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参与项目建设。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资金占比,广泛动员脱贫人口参与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建设。鼓励乡村能人创办以吸纳脱贫人口为主的农民劳务专业合作社,促进增产增收。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健康发展、壮大升级,各地可利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给予奖补。依托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统筹用好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其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
开展“雨露计划+”行动。组织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引导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术院校教育,原补助标准、资金渠道、发放方式保持不变,会同行业部门做好动态监测。做好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发挥建筑、物流、电力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作用,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就业。
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加大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的政策扶持力度,按规定落实好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交通费补贴、就业帮扶基地奖补等政策。制定公布就业帮扶政策清单,优化经办服务流程,便利脱贫人口及用人单位申请享受。
(记者 林茂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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