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治疗用药指引》 专业指导用药 保障患者安全

时间 : 2022-12-17 09:34:29 来源 : 北方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报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指导,卫健委组织专家论证形成《新冠病毒感染者治疗用药指引》,供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机构在患者用药指导中参考使用。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要求,为群众提供专业用药指导和服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据介绍,《新冠病毒感染者治疗用药指引》的适用对象为:新冠病毒轻症感染者,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的。内容涵盖了适用对象、用药原则、常用对症治疗用药、特殊人群用药等。

《新冠病毒感染者治疗用药指引》指出,12岁以下儿童出现以下情况要立即就医:3个月以下的孩子出现发热;孩子连续发热超过3天;发热后精神状态差,嗜睡,即使体温下降后也没有好转;发烧过程中出现皮疹;频繁咳嗽影响日常生活、睡眠的;低龄儿童烦躁哭闹,无法安抚的;呕吐、食欲下降,婴儿拒奶的;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婴幼儿出现呻吟、喘憋的;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老年患者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要立即就医:80岁以上老人出现发热;体温持续大于38℃超过3天;发热后精神状态差,嗜睡,即使体温下降后也没有好转;发烧过程中出现皮疹;频繁咳嗽、喘息影响日常生活、睡眠的;高龄老人烦躁、精神状态改变、性格态度变化大,出现意识障碍的;呕吐、食欲下降,无法进食或不明原因腹泻的;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的;生命体征不稳定,血氧饱和度持续偏低;基础慢病指标变化较大的,血压或血糖波动较大或出现新发的不稳定症状等。

建议有基础疾病的老年患者及时就诊,接受抗病毒治疗、氧疗、中药等综合治疗,避免病情恶化。(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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