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蓟州区鸿坤山语小区叠拼楼的一楼业主共114户,其中25户在自家“挖”出地下室时毁了绿地,其他业主投诉到职能部门后,一直未解决,这是什么原因呢,以下是记者对此事件的调查。
投诉:25户一楼业主私占地下空间
鸿坤山语小区共有叠拼楼16栋,房屋都是跃层。被业主投诉的是25户一楼住户,他们在自家单元房里“挖”出了地下室。
(资料图片)
地下室的用途多种多样,有的当厨房使用、有的做储物间、还有的当健身房……为了这个地下室,有的居民甚至还出动了挖掘机。“大部分地下室因为解决通风采光问题,要在楼后的绿地上挖一个大洞当通风口,因而毁了小区绿地。”业主李先生说,本来挺高档的小区,被挖得乱七八糟。作为楼上邻居,他们最担心的是这样的行为很可能会影响楼体结构安全。另外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毁绿占绿也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
现场:地下空间装修成房屋
5月6日,记者来到鸿坤山语小区,发现叠拼楼的业主大多在装修中。
33号楼一户正在装修的单元房窗外绿地上,记者看到一处高于地面三四十厘米、长1米多、宽半米多的通风采光口。通过这个采光口往室内看,不难发现这间地下室为砖混结构,墙壁已经刷白。“地下的部分也要装修吗?”记者问正在干活的装修工人,对方回答:“当然要,已经装得差不多了。”记者问这个地下空间什么用途时,工人表示需要问业主,他们也不清楚。
30号楼一楼也有这样的通风采光口。记者从其他业主处得知,就是这户业主曾经出动挖掘机清理地下空间。小区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正常情况下,物业是不允许挖掘机进入小区的。当时有业主反映这户居民动用了挖掘机,物业调取录像发现,挖掘机是在晚间被大吊车从小区围墙外“吊”进小区内的,“为了地下室,一楼住户们真是费劲了心思。”物业对此也很无奈。
小区居委会的刘主任介绍,毁坏绿地建通风采光口的主要是叠拼楼一楼住户,“一楼共114户,有25户毁了绿地,建了通风采光口。”
调查:私“挖”地下室是否合法?
一位“挖”地下室的业主告诉记者,小区是从2020年10月29日陆续交房的,到2021年雨季时,他们家就出现了房屋返潮问题。他准备给地面做防水时发现地下是空的,为箱式基础结构,层高2.2米,而且里面都是积水。从楼体外侧开挖,为的是给箱式基础做防水。当初买房时,一楼的房屋每平方米的价格比楼上贵4000多元,他认为,这个箱式结构是开发商给的“福利”,自己装修成自家地下室,没妨碍别人的事。
这个箱式基础结构有没有报过规划呢?有关部门掌握这个情况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一般只对新建房屋地上部分的规划进行审批,地下部分是开发商按照图纸建设,验收由第三方公司完成。他们也查阅了图纸,图纸中设计的确实是箱式基础结构,不是地下室。
对于这样结构的安全性,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箱式基础结构在房屋建设中是比较常见和常规的操作,对安全性没有影响。
说法:新生事物难界定 执法有难度
小区所属的文昌街道办事处执法大队的贝队长告诉记者, 他们多次接到业主投诉,并到场查看,要求业主做完防水后立即恢复绿地,但效果不明显,有部分业主将箱式基础结构改成地下室后,在绿地上建起了通风采光口。“地下箱式基础结构是开发商建房时设计好的,并不是居民自己挖出来的,占用地下空间改建地下室属于房屋内部结构拆改行为。从执法角度上我们只能是对在绿地上建通风采光口的业主按照毁绿占绿进行执法,要求其恢复原状。”
记者查询《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规定在居民区内圈占绿地、空地等公共区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强制清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按照这个标准来处罚,业主们的违法成本较低。
业主私自将地下箱式基础结构改成地下室,涉嫌拆改房屋。但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现行的《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都是不能损坏房屋承重结构,鸿坤山语部分业主侵占地下空间修建地下室的事情,该委也安排工作人员多次去现场检查,暂时未发现有破坏承重结构的行为。
业主们私占地下空间建地下室的行为,属于一个新生事物,蓟州区政府非常重视,于5月9日召集文昌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委、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召开了专门的会议,目前各部门正在研究解决方案。(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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