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与大多数交通信号灯“先放行直行、再放行左转”的放行顺序不同,本市中心城区的南京路与山西路交口西侧、南京路与湖北路交口西侧、南京路与河北路交口东侧、大沽北路与滨江道交口南侧、营口道与西宁道交口营口道双向以及西康路与贵州路交口西康路双向,这六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放行顺序就有些“非主流”,是“先放行左转、再放行直行”。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无论路口交通信号灯是哪种放行顺序,驾车通过时都应当先观察交通信号灯指示,按指示通行,以免“抢跑”。(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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