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从2022年3月30日2:30起,河北区调整封控区、管控区如下:
一、调整建昌道街兴博园4号楼1门(除24层、25层、各楼层“01户”)为管控区;4号楼1门24层、25层、各楼层“01户”继续保持封控;兴博园其他区域解除暂时管控。
二、调整铁东路街振宜里16号楼(除52门)为管控区;16号楼52门继续保持封控;振宜里其他区域解除暂时管控。
三、调整月牙河街开江里(除9号楼、11号楼、13号楼)为防范区;13号楼继续保持封控;9号楼、11号楼继续保持管控。
其他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不变。
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健康码赋红码。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居家隔离(同户同室)。每两天每户可派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小区指定地点购买或领取生活必需品,区内人员健康码赋橙码。河北区已建立完善的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
防范区居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减少出门,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筛查期间,禁止离开本区域。管控期间,非必要不离开防范区,健康码绿码。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我市公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轨迹,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做好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告知医生详细情况。如在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发现新的感染者,将对相关管理时间重新研判。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民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开展报备、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如有不主动报备、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政策者,造成疫情传播的重大隐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河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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