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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市人社局制发《关于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7月1日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提高90元,这标志着本市2022年20项民心工程“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项目提前完成,全市约有14万名失业人员将享受政策红利。
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由1510元提高到160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470元提高到1560元,分别增加了90元。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906元提高到960元。(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标签: 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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