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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海洋、森林、湿地、水6类资源
■ 市、区同步试点 区级试点为滨海新区津南区蓟州区
天津北方网讯:从市规划资源局获悉,我市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已进入全面深入推进阶段。力争到2023年基本建立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据了解,今年4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实施总体方案》,对我市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海洋、森林、湿地、水6类资源开展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试点主要任务包括,明确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模式、编制自然资源清单并明确市区两级代理权责、依据受托代理权责依法行权履职、主要资源种类的代理履职目标和工作重点、完善配套制度等5个方面。
试点工作在市级和区级同步开展。市级探索6类资源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区级试点选择滨海新区、津南区和蓟州区,滨海新区重点探索海洋资源和湿地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津南区重点探索土地和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蓟州区重点探索森林和水资源的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
我市近日又印发自然资源清单,明确土地、矿产、海洋、森林、湿地、水6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履职范围和具体内容以及范围和内容确定依据等。目前,我市已成立市级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在市规划资源局设立办公室,加强对全市试点工作的统筹调度,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保证各项试点任务落地。(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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