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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发展阶段,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昨日,市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 会,通报2020-2022年著作权民事案件审理情况。
数字显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中院共新收著作权民事一二审案件3169件,结案3241件,新收著作权案件数量增幅明显,已成为该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数量最多的案件类型之一。
“我院受理的著作权案件中涵盖了文字作品、美术作品、视听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等多个作品类型,涉及图书、剧本、网络小说、资讯、漫画、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照片、展台设计效果图、电视剧、电影、歌曲、MV/MTV、网络游戏、短视频和教育培训网络课程等多领域。”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季红介绍说,在受理案件中,以侵害视听作品和摄影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最多,占该院著作权案件总量的50%以上。
从受理案件特点分析,侵权行为呈现多样化,侵权样态更加复杂,如未经许可将他人作品上载到互联网上,供用户下载或浏览;将已在互联网上的作品进行复制或转载;利用超链接技术,将他人作品链接到个人的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信息的不稳定性、易更改性和开放性,使作品在网络环境中更易遭受侵权,同时也使得权利主体的认定和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的认定与划分更为困难。”李季红说。
另外,著作权批量维权现象普遍,近三年来,在一中院审结的著作权批量维权纠纷案件中,仅各类主体起诉KTV等娱乐场所作品侵权的案件就达到2000余件。此外,著作权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现,诸如著作权权属证据审查真伪难度较大,特殊作品作者、著作权人的认定较为复杂,在网络环境下查明侵权主体存在障碍,电子证据的认证审查面临挑战等。
李季红说,近年来,一中院立足司法实践,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以高质高效做好著作权案件审判工作为抓手,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引导各方主体强化权利意识,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成效。下一步,将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进一步加大文化版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回应版权保护新需求,助力文化产业蓬勃发展。
(天津日报记者 张清 津云新闻记者 苑美丽 摄影记者 孙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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