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 各项政策支持 铺就科创大道

时间 : 2023-04-19 09:46:26 来源 : 北方网

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公布了本市为加快推进天开高教科创园(以下简称天开园)建设,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科研成果孵化器、科技服务资源集聚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鼓励大学生创业


(资料图)

有热情没资金的大学生想要创业怎么办?有技术缺资金的中小企业如何发展?来到天开园,都有相应的针对性政策为他们解决难题。

据透露,天开园每年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园区创办企业给予0.5万元至1万元一次性创业奖励。

对园区内首次入选“四科”标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即每个科技企业要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产品、科技人员占比大于60%、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成果超过5项、研发投入强度高于6%),给予最高150万元重大项目支持。

校友经济也将成为天开园的特色之一。据透露,天开园支持拥有科技成果的校友(毕业5年以上)在园区创办科技型企业,对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照现金出资额的20%给予资助,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年择优支持不超过100家。对于校友会或经高校认可的校友联谊机构,经备案和评估通过的,前三年给予建筑面积50至100平方米办公场所的租金和物业费的全额补贴。支持校友会参与承办或协办本市重大校友活动、招才招商活动,对年度招商成效排名前30%的校友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一方面设立天开园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市、区两级税收、两级专项资金,设立天开园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园区建设运营、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企业发展、人才引进等。专项资金以五年为一周期,首期(2023至2027年)每年基础额度4亿元,根据园区建设发展评估结果每年进行相应调整。

另一方面,建立园区孵化转化利益分享机制。对于天开园南开区环天南医大片区(以下称核心区)孵化项目到天开园西青区大学城片区、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片区(以下统称拓展区)落地转化产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核心区分享20%、拓展区分享80%,从企业转化落地后实际产生税收的年份开始实行利益分享,分享期限为10年。

引导创新资源聚集园区

支持在津高校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在园区内转化,将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不低于70%的净收入,作价投资不低于70%的股份或出资比例奖励给发明人或团队。鼓励在津高校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予在园区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或团队。支持园区内在津高校科技成果进场交易,在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通绿色通道并免收挂牌费。

同时,鼓励高校横向科研项目在园区落地转化。对单个项目到位经费50万元以上,并以相关项目成果在园区注册企业(高校科研人员参股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备案后视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在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鼓励在津高校科研人员以其获得的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入股且在园区内成果转化。

设立天开园创业种子基金,用于投资扶持园区内初创种子企业。加大高成长企业专项投资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园区推荐符合要求的项目,并给予最高1000万元直接投资。

加速形成“造血”功能

对投资园区内天使类科技企业三年以上的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实际投资额(不含政府参股部分的资金)的1%给予最高1000万元投资奖励。对园区内以公司制形式注册设立的创投基金,按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的1%给予该基金最高1000万元且不超过对园区内企业投资总额的一次性奖励。

建立数字化融资服务平台和园区企业常态化对接服务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按照贷款利息50%给予园区科技企业贷款贴息,最长不超过三年,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

鼓励园区内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按照承租企业当年实际承担的融资费用(包括租息和手续费)的3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补贴时限不超过三年、每年补贴金额最高50万元。

加大科研项目支持力度

支持园区企业围绕核心技术和高价值科技成果,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目的,实施技术开发、产品验证、市场应用研究等概念验证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概念验证项目择优立项,对项目实施进展及成效等进行综合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支持园区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创新产品研发等活动,择优给予30万元至100万元的研发项目支持,对园区发展有突出经济贡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加大支持力度。

同时,园区还将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对经认定符合相关条件的高端创新创业人才,根据人才级别,提供一次性50万元至100万元奖励资助;对经认定符合相关条件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在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工作且税前工资性收入所得高于天津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倍以上的,给予上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50%、最高10万元生活奖励资助。并将做好人才安居保障服务,提供人才公寓以及多种入住和补贴方式。同时,为人才提供就医、子女入学等全方位生活保障。

加强创新服务

资源聚集

支持专业化服务机构提供技术经纪、科技成果评价、技术产权股权交易等服务,根据服务园区绩效认定一批金牌技术转移机构和金牌技术经理人,对金牌技术转移机构给予年度服务收入的50%、年度最高50万元的补贴。对引进园区的国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按照服务园区绩效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实施天开园科技创新券政策,支持园区内的创新券服务机构面向企业开展服务,对于年度创新券服务合同总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实际发生额3%给予服务机构补贴,同一周期申请补贴额度累计最高50万元。

支持引进国内知名孵化机构运营主体,每年按照运营能力、服务成效、综合贡献等开展考核,对于达到考核标准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运营后补助。

每年根据市场化招商机构(不包括高校科创园运营机构和引进的孵化机构)年度招商成效开展排名并择优给予奖励。所有市场化招商机构年度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建立激励

和奖补机制

支持平台公司采取市场化方式建立一站式、全方位服务体系。相关政策执行期内按照市场价格给予平台公司运营载体面积的全额房租和物业补贴,同时每年根据园区运营发展实际需要给予运营补贴和政策落实工作经费。按照市场化投融资运营服务、招商引资、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培育、人才引进等成效,建立完善平台公司绩效考核体系,考核优秀的,每年最高给予1000万元成效奖励。

建立高校绩效激励机制。将市属高校参与天开园建设成效纳入市属高校绩效考核评价加分指标。支持天开园市级平台公司以现金投入且占股10%至30%的参股方式,分别与各相关高校联合成立高校科创园运营机构。对在园区落地转化或在本市转化后持续在园区研发的高校重大科技成果,且技术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内累计到位经费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累计到位经费的10%给予在津高校最高500万元奖励。(津云新闻编辑邓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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