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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浙江省委、宁波市委关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部署要求,以及《镇海区“招商惠商安商”攻坚行动方案》的号召,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为企业提供高品质司法服务供给,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月1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在浙江省率先出台《关于司法保障“安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关于司法保障“安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文件。镇海区人民法院供图
据悉,该措施旨在以更高站位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以更高质量司法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以更高水平服务提升市场主体幸福感,倾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标志性举措,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镇海实践提供法治支撑。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走访调研企业。镇海区人民法院供图
2月2日、2月3日,镇海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建园率民事审判庭干警,镇海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春梅率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干警,会同镇海区司法局、镇海区蛟川街道,分别走访调研了位于蛟川街道的两家企业,就当前企业所关心的生产经营、劳资关系、营商环境、依法行政、精准服务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全面了解企业诉求,并就其中涉及的法律风险点进行梳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有效地提供了防范建议。(鞠亚轩)
标签: 宁波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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