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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导航设备、智能交通工具屡屡弹出广告,影响消费体验甚至交通安全的问题,《办法》明确作出相应规制。
近年来,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迅速,市场普及率不断提高。为实现更多操作功能,给车主提供良好驾乘体验,智能汽车逐渐迈入“大屏”时代。而越来越多的车企也认识到这块屏幕的商业价值,不时用其来推送各类广告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车主接收信息的渠道。不过,车辆一旦在行驶途中突然弹出广告,就有可能分散车主注意力,甚至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对于向导航设备、智能交通工具发送广告必须予以严格规范。
对于这一问题,此次《办法》明确指出,未经用户同意、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交通工具、导航设备等发送互联网广告,如有违反,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广告主处以罚款。这表明监管部门已经关注到行车场景的特殊性,相关规定虽然没有一味禁止向导航设备、交通工具发送广告,但要求广告主必须以取得用户同意为先决条件,这就为相关广告的推送划出了红线。当然,即使用户选择同意,广告主也应当充分考虑到导航设备及交通工具使用场景的特殊性,在确保行车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规划推送频次,以实现出行安全、服务用户、获取广告收益的多赢。
互联网广告业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传统产业不断升级和新业态不断涌现,互联网广告的投放场景会更加丰富。但无论场景如何丰富,都必须精准评估不同场景下的风险,守好安全底线,不碰法律红线,这样才能助力打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并推动互联网广告业高质量发展。(马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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