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常州市修订出台的《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溧阳市配套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与老办法相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调整。一是修改参保缴费档次。此次修订取消原缴费档次,参照常州市标准结合溧阳实际情况设定7个缴费档次。分别为100元、960元、1800元、2500元、3240元、3960元、4740元。其中100元档次,专门用于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由镇财政按原文件规定全额代缴。新政策与溧阳市原政策相比,正常最低缴费标准由600元调整为960元,最高缴费标准由2500元调整为4740元。
二是调整丧葬补助支付标准。参保人员死亡的,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000元。
三是继续给予老年居民倾斜。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满65周岁的参保人员给予老龄补贴,年满65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90周岁、90周岁以上的老龄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5元、10元、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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