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红桥区人民法院在梦和园社区开庭。
天津北方网讯:红桥区人民法院法官积极创新形式,将法庭开到社区,他们带着国徽,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安排一间会议室或活动室,布置成法庭的模样。法官当中居坐,原告、被告分坐两旁,还摆放有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等座位牌,法槌声落,社区里开庭审案。
前不久,红桥法院的法官来到水木天成第二社区,将两起民事案件的开庭和调解工作搬到了居民家门口。其中一起案件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购买原告名下一套房屋,并约定在双方过户完毕后的六个月内原告将户口迁出,为此原告支付给被告一笔押金。之后,双方办妥买卖手续,原告称自己已于次月将户口迁出,但被告却推托退还押金的事情,原告诉至法院。
法官考虑到,本案涉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如果能够让群众增加对案件的了解,将有助于群众在生活中遇到类似问题时的处理,于是决定组织双方到社区开庭。被告到庭以后表示,要看到原告迁户的证明材料才能退还押金。为了让当事人“只跑一次”,法官立即休庭,与助理前往原告户口迁出和接收的派出所查询其户籍信息。法官回到社区法庭后,被告看到案涉房屋下已无他人户籍,当即退还了押金,原告当庭申请撤诉。双方当事人对审判人员连连称赞:“你们真是设身处地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的好法官!”
另一起案件为身体权纠纷案,原、被告因挪车发生了口角和肢体冲突,造成原告受伤,为此,被告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三天的行政处罚,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万余元。被告虽认可自己存在过错,但双方对赔偿数额的分歧较大。法官结合案件证据,耐心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审判经验对双方进行理性引导和劝说。原告、被告从开始的互不相让,到心平气和,再到互相谅解,最终转变态度,达成和解,并当场给付了赔偿款。
法院将庭审搬进社区,社区是老百姓的家,在“家”里开庭,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原告、被告之间的对立情绪,有利于缓和矛盾冲突,促进调解工作顺利进行。此外,社区开庭不仅有利于化解矛盾本身,更能将案件审理与群众普法相结合,让居民们既了解案件审理的流程,也能更清晰地熟知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审理一案、宣传一片”的良好普法效果,为群众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记者采访获悉,红桥法院法官曾在梦和园社区开庭审理过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案件审理围绕停运损失是否属于商业三者险范围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对免责条款进行提示、说明开展。考虑到诉讼双方的诉讼能力与法律专业度,也为了让在场旁听的群众能够听得清楚明白,法官采取平易朴实的语言进行提问和解释,尤其对通过互联网形式签订保险合同等新样态的合同进行了分析,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庭审结束后,在场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旁听这一案件,增强了自己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法律意识,同时也知道了自己以后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另外,在水木天成第一社区公开庭审的两起危险驾驶案件也收到很大反响。经审理,法官当庭宣判。听到判决结果后,当事人懊悔不已:“如果真的出了大事,我后悔都来不及了……”现场旁听的居民们也都表情凝重、摇头叹息。法官表示,对两起危险驾驶的案件进行公开庭审,主要是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敲响警钟。法官选取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将百姓身边的事真实生动地展示出来,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庭审结束后,不少居民向法官表示支持和肯定:“法官,这个开庭很有意义,下次有这种开庭,请一定要来我们社区。”(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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