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助企纾困,本市明确了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享受条件、返还标准等相关事宜。
根据规定,在本市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2021年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参保职工在30人及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的,且审核时不属于严重失信企业,淘汰关停、依法破产、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比例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大型企业按照2020年享受减半缴纳失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名单执行。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含民办非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条件、形式及返还标准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执行。事业单位不在享受范围。
据悉,今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将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数据比对方式筛选初步符合条件单位,审核合格经公示后,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单位银行账户。(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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