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类“大家伙”使用受限 天津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1792.8平方公里

时间 : 2022-04-06 10:46:51 来源 : 天津日报

天津北方网讯: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近日我市发布了《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与2018年我市首次发布实施的禁用区相比,《通告》对高排放机械类型、禁用区范围、禁用区管控措施等,作出更加具体详细的规定。

据了解,新禁用区政策实施后,高排放机械类型将由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4类增加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而达到7类,禁用区范围将由777.26平方公里增至1792.8平方公里,管控措施将在排气烟度限值标准外增加机械排放阶段等要求。

据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处四级调研员薛云介绍,非道路移动机械,就是装配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以及机场地勤设备等。《通告》所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依据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以及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平均额定净功率、年均使用时间等因素确定的,在一定区域内禁止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根据《通告》,禁用区分为一类禁用区和二类禁用区。一类禁用区包括中心城区全部、环城四区外环线以外部分区域、滨海新区八个片区以及其他区域现状建成区部分区域。二类禁用区包括天津港地区、滨海国际机场地区和重点工业园区及周边区域。

新禁用区政策更加突出精准性,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不同类型、不同使用场景,结合不同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实施差异化管控,以实现对细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气态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在现行禁用区内使用的4类机械需要达到《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所规定的Ⅲ类限值要求;新划定的禁用区中,一类禁用区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这6类机械要同时满足国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Ⅲ类限值和国三及以上排放阶段两个条件,一类禁用区和二类禁用区对使用范围相对较广、功率相对较低的叉车的要求保持不变,即达到《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所规定的Ⅲ类限值要求。” 薛云介绍说,《通告》明确应急抢险工程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据悉,市生态环境局将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开展技术指导、印发“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和全面解读,推动政策直通基层、直达企业。同时,尽快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平台技术升级,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进一步开发“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查验”微信小程序,方便公众、企业、工地了解非道路移动机械政策、完成机械查验申报、机械进出场登记等事项。(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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