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10余辆法院警车开道,20多辆工程车依次开进农业园,91座大棚同时开始清腾移交。4月11日上午,武清区北运河休闲旅游驿站旁,占地170余亩的南辛庄村农业园迎来武清区法院的执行行动。该院执行局61名干警与属地大碱厂镇政府协助队伍合力推动。
涉案农业园为南辛庄村集体所有,2017年外包出去后,没能如约收回租金,整个园区还被放了荒,基础设施受损日益严重。整个村的生态旅游观光业跟着受牵连,“来了客人不敢往这边带,村集体于是搭钱修围墙。”村民老李介绍。
记者在执行现场看到,农业园的栅栏墙部分坍塌,里面的杂草一人高,大棚膜已不见。杂草顺着钢筋爬上来,在棚顶形成厚厚的杂草层,里面光线暗淡,果树显得发育不良,个别桃枝从干枯的“拉拉秧”杂草中伸出来,开出稀稀拉拉的花。
村民代表朱广海告诉记者,几天前,村里召集村民代表和党员开会,宣布村集体要回农业园的官司胜诉即将执行的好消息,村民都很高兴。“总算把园子收回来了。眼下正是春耕季节,赶紧腾出地方来,还能赶上今年春种。”
为最大程度避免损失,现场全部采取小型农业机械作业,每个大棚事先拆掉两三根钢筋,以便挖掘机和运输车进去施工。清理结束后,再将拆下来的钢筋焊上。
武清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继文表示,南辛庄村外包土地原本是为助力该村观光生态农业,不料,这里荒废多时,造成资源浪费,对当地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形成阻力。
农时不等人。本着“一天都不耽误”的原则,更为维护公平正义与当事人合法权益,武清区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后,立刻启动相关程序,4月1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4月10日前履行腾空大棚义务。同时实地勘察,制定强制执行方案。被执行人没有如期履行义务,于是有了本次强制执行行动。
为让案件经得起法律和群众检验,执行过程中,武清区法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检察院民行监督科工作人员现场监督,邀请南辛庄村民代表现场见证,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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