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故意“碰瓷”酒驾司机获刑 法官提醒:安全驾驶记心间 莫给对方可乘之机

时间 : 2022-06-16 08:45:16 来源 : 北方网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津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碰瓷”酒驾、无证司机案,八名被告人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刑罚。

据了解,刘某某、林某、王某某、董某某等八名被告人,寻找酒驾人员和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车人员为作案目标,故意驾车“碰瓷”制造交通事故,利用驾车人员畏怯被公安机关查处的心理,对其以报警相威胁,索要“赔偿”进而达到敲诈勒索的非法目的。上述人员作案共计十起,涉案金额人民币六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林某、王某某、董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林某、王某某、董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各处罚金。

法官提醒

本案被害人之所以被“碰瓷”,就是因为自己首先犯了法,才被人钻了空子。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员,只有遵守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才不会给“碰瓷党”可乘之机。此外,劝诫那些心存不良者,犯罪皆为诱惑致,触犯法律必然会受到严厉制裁。(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资料图】

标签: 可乘之机 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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