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报道:天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制度7月1号正式实施,参保人员将进一步减轻医疗负担

时间 : 2022-06-30 05:38:22 来源 : 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广播新闻部


(相关资料图)

主持人:2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为进一步增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共济功能,从7月1号起,本市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制度将正式实施。本次改革将使本市医保基金统筹进一步合理,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请听记者张清淼的报道:

本市出台的《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确定了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通过规范个人账户使用,提高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等措施,巩固提升统筹基金保障水平。新闻发布会上,市医保中心主任蔡若莙首先就哪些参保群众有医保个人账户和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内涵进行了介绍:

(录音: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是不设个人账户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是否有个人账户,取决于所在单位所采取的参保缴费模式。目前我市职工医保有两种参保缴费模式,一是统账结合模式。二是大病统筹模式。只有在统账结合模式下,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才会建立医保个人账户,大病统筹模式是不建立个人账户的。自2022年7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通过绑定自己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述家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药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今后还将探索实现用于缴纳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等功能,实现家庭共济。)

蔡箬莙提示,目前,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

(录音:参保人员可就近前往各区医保分中心进行现场办理。目前在线办理主要支持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关注“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经办渠道栏目中选择“津医通”,或直接在微信、支付宝中搜索“津医通”小程序办理。二是下载“金医宝”APP办理。三是登录“天津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在“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也有平台的入口。共济功能开通后,还可随时通过上述渠道对使用人进行调整和变更。)

改革前,在职人员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为10%,45周岁以下和以上分别按照0.8%和1.2%比例划入个人账户。本次改革后,职工单位缴费部分将全都进入统筹基金管理。因此,有部分参保人员提出,改革后的个人账户划拨减少,是否会影响相关待遇?市医保局副局长高连欢解释说:

(录音:个人账户虽然金额是少了一点,但总体的门诊待遇还是提高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我们这个报销限额提高到了9000元。我们改革以前个人账户累计较多,使用效能也不高,我们这次改革以后,扩大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还可用于家庭共济,给我们参保人员以更多的选择,更多的保障。)

在本次改革措施中,还涉及到处方报销的部分政策。对于老百姓关注的长期处方是否可以报销的问题,市医保中心主任蔡若莙回应说:

(录音:我们在这次改革的举措当中,明确了参保人员在药店购药,可以享受按照处方流转医院的报销政策执行的这样一个要求。我们已经与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对我们这个诊疗明确、病情稳定,而且长期服用同一种药物的慢性病的患者,在保障用药安全的前提条件下,接诊医师可以根据病情的需要,开具不超过12周的长期用药的处方,我们医保部门也对相关处方用药也要按规定予以报销。)(记者张清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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