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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前几日,#微信表情符号写入判决#这个词条悄悄登上微博热搜:江苏高院发文科普说,已经有表情包被写入判决书。一时间引起社会热议,毕竟在微信的月活跃用户数量早已经超越10亿的今天,作为其主要沟通方式之一的表情包,早已经成了互联网时代的标配,以及当代社会社交场景的必需品。
表情符号成为社交新宠的时间不过几年而已,但在国外,早就有因为表情符号使用不当而引发的大量司法案件。根据《中国青年网民网络行为报告(2016-2017)》显示,聊天时使用表情符号已然成为社交媒体上新的沟通方式,其中使用次数最多的表情累计次数可以高达75亿多次。而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自表情符号“大火”之后,从2018年开始,全国便有158起以表情符号作为证据的案件,内容涉及侵权、借贷、租赁、合同等诸多领域,并呈逐年递增的态势。事实上,早在2019年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中就已经规定:网络表情属于电子数据种类内容的电子文件,所以网络表情属于法定证据种类,形式上能够作为法庭证据使用。
表情真的有这么重要吗?如果我们尝试把人的内心比作是一个功能强大的CPU,那人的脸就是“显示器”,人类的面部由44块肌肉组成,它们能够帮助人类做出足以让人吃惊的5000个表情来,这些表情都是为了表达我们复杂的内心情感和多变的情绪。微表情心理学的广泛应用,恰巧说明了表情是最容易在不知不觉地暴露自己内在真实想法的途径。所以国内外针对微表情的研究早已经应用到国家安全、司法系统、医学临床等多个重要领域里。
根据相关研究,一个人向外界传达的完整信息里,语言只占有7%的比例,而55%的信息都是由非语言形式进行传递。这些非语言形式在现实交流中表现为肢体语言,而在网络环境里则是表情符号。语言可以伪装,但肢体语言却极有可能“出卖”内心。
曾有心理学者做过一个试验 ,他们向20名被试者展示了真实面部、笑脸表情符号以及无意义的字符串的图片。当被试者浏览不同图片时,研究人员利用电生理学确定大脑里电活动的模式,结果发现,人们对表情符号的反应与真实面部的反应是一样的。研究结论证明“人类对表情符号并没有与生俱来的神经反应。但现在不同了,因为我们知道表情符号也代表了一张脸。”
微信和其它网络社交工具,都具备将私人空间和公共领域融合在一起的性质,这在文字碎片化的今天,更让表情符号早已不单是语言描述的一种辅助了,而是作为一种不断发展的表意符号,逐渐成为一种语言的替代品
诚然,表情符号的表意解读有着较强的主观性,很难统一标准,这也为司法机关精准“翻译”背后的真实情绪和意图构成难度。但法治时代,互联网并不是法外之地,言行有界,娱乐有度,表情符号的流行与传播本身是大众选择的产物,它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一定的社会规范,所以,表情符号在使用中的底线与规矩也是时候立一立了。
(作者:海河传媒中心 吕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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