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入夏以来,夜间出行、聚餐、娱乐饮酒人数增多。一些驾驶人侥幸心理作祟,酒驾上路,以身试法。记者从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夏季治安“百日行动”开始以来,交警共查获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近3000起,其中醉驾近1000起。从这些酒驾、醉驾案例中可以看出,目前仍有一些驾驶人对“饮酒驾车”存在侥幸心理和认识误区,还有部分驾驶人在违法被查后想出各种借口企图逃避处罚。
这些行为都算酒驾
(资料图)
日前,交警和平支队贵州路大队在西康路与沙市道交口查处了一名醉驾“酒司机”。被查处后,这位司机还觉得自己太“冤”了。原来,当晚他外出吃饭喝酒后找了一位代驾司机,代驾司机驾车到达他家小区地库入口时,入口被堵了进不去。驾驶人自认已经“到家”,就让代驾司机走了,自己违法驾车绕去小区另外一个地库入口,结果被交警查处。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在日常查处的涉酒违法驾驶人中,确有部分驾驶人因为对“饮酒驾车”的定义存在一些认识误区。
误区一:停车场内不算酒驾。一些驾驶人认为自己虽然喝了酒,但停车场不属于道路,在停车场里开车应该不算酒驾违法。
交警提示: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停车场也属于“道路”,在停车场内酒驾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误区二:开车去与代驾司机碰面不算酒驾。有的驾驶人饮酒后确实找了代驾司机,却担心自己的地点不好找,便驾车与代驾司机会合,或者代驾司机离开后又酒驾挪车。这些驾驶人认为“我找了代驾司机就是主观意识上守法”,忽视了代驾司机到来前和离开后的时间段内,如果驾驶人酒后驾车,仍是涉酒违法。
交警提示:这种情况归根结底还是心存侥幸,觉得就开几步路不会被查处。在代驾司机到来前和离开后,酒驾哪怕一米也不行。
误区三:找车位、挪车不算酒驾。有些驾驶人误以为,酒后在小区家门口停车、挪车不算酒驾。
交警提示:只要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认为驾驶行为已经完成。在小区找车位、挪车的行为属于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此时如果饮酒驾车,那就属于涉酒违法。
总之,认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需符合3个条件:一、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数值标准;二、驾驶机动车;三、上道路行驶。其中“驾驶”行为,主要是指车辆启动之后发生了物理位移。驾驶人应当从以上三方面来考量自己的行为是否会构成涉酒违法。
食品药品饮品不背锅
部分“酒司机”被交警查处时会想出食用了某些食品饮品药品、喷了香水等借口,为自己狡辩,想逃避处罚。
日前,交警和平支队贵州路大队就查处了一名企图借助“香水遁”的醉驾司机。刚被查处时,该驾驶人声称自己喷了香水,香水里有酒精。面对酒精检测结果,其自知说法“站不住脚”,只好承认自己中午喝了酒,晚上以为酒醒,心存侥幸驾车上路的违法事实。
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咸水沽大队专项行动中查处一名酒驾司机,声称自己刚吃了蛋黄派,晚上还吃了好几只醉蟹,才造成了那么大的“酒气”。最终,在现场酒精检测结果面前,该驾驶人承认了饮酒驾车的违法事实。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部分涉酒违法驾驶人被查处后企图借助各种食品、饮品、药品或者物品为酒驾背锅,蛋黄派、功能性饮料、藿香正气水、槟榔、荔枝、甜酒冰激凌、香水……都经常被如此“使用”。交警表示,吃完含有酒精的食品或药物之后,确实会触发检测仪器。为避免“被酒驾”,交警在检测时一般会让驾驶人休息一会儿再测试,如果没喝酒,再次测试时数值就会明显下降或恢复正常。如果驾驶人确实喝酒了,这些借口都是行不通的,交警最终会以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作为处罚依据。
此外,还有的驾驶人跟交警打“感情牌”,称自己喝酒是因为心情不好,跟家人吵架,故意喝酒让亲人后悔。公安交管部门表示,这种喝了酒还故意驾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危害社会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一旦达到醉驾标准,还会加重刑罚。
“查酒”全时全域无死角
一些驾驶人自以为“神机妙算”,认为公安交管部门查酒设置点位,多集中在市内主干道路沿线,快速路、高速公路一般不会设置检查点。还有人认为交警查酒也有“时段”规律,多集中在20时至22时。“酒司机”这些自作聪明的“推测”,都为出行埋下安全隐患。
8月6日5时许,交警红桥支队新红桥大队在快速路西青道沿线“查酒”。一名驾驶人前一天晚上连喝了两顿酒,觉得凌晨路上没交警了,便驾车回家,结果被交警逮个正着。
连日来,高速交警也分别在京津塘高速公路机场收费站、京津高速公路武清北收费站以及汊沽港收费站查处多名“酒司机”。
记者了解到,目前公安交管部门采取“日常严管+集中整治”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持续严管严查酒驾、醉驾。各交警支大队结合辖区涉酒违法规律,梯次设置日间、午间、夜间、凌晨等多个时段治理勤务,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点位,“查酒”已实现全时段、全路段、全覆盖式严管严治。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企图利用小聪明酒驾上路“钻法律空子”。(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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